中山大学2006年企业管理专业在职委托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了满足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培养高层次的管理人才,现面向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等,招收2006年企业管理专业在职委托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
本次招生的教学计划及授课由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负责。
一、招生专业:企业管理(专业代码:120202)
二、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为三年。两年内学完所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30学分以上。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国家承认其研究生毕业学历和硕士学位。
三、招生对象及人数
招生人数为40名,其中全国统考生15名,单独考试生25名(单考生仅面向深圳市及其周边地区招生,由深圳市经理进修学院组织生源)。
四、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中山大学研究生院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2、大学本科毕业的在职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3、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不少于四年或研究生毕业后工作不少于两年,业务优秀,已发表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为单位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并具有副处级以上级别或大中型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可以报名参加我院为在职人员举行的单独考试。
五、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交费和验证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⑴ 全国统考的考生,请于
⑵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请于
3、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自负。
4、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名后即到深圳市福田区八卦路55号经理大厦11楼,深圳市经理进修学院登记考生姓名和联系方式。
六、考试科目:1、政治;2、英语;3、数学(三);4、微观经济学与管理学原理。
七、复试科目:1、企业管理(闭卷);2、面试
八、考试时间:2006年1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九、考试方式
1、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英语》、《政治理论课》和《数学(三)》试题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微观经济学与管理学原理》试题由我校命题。
2、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四门科目试题均由我校命题。四门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三小时。
十、录取方法
根据考生的初试及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情况,由我校择优录取。
十一、学习方式
在职学习,每学期利用周未(星期六、星期日)上课。
十二、上课地点:深圳市经理进修学院
十三、收费标准
1、培养费按三年收缴,每人每年收费21000元,共计63000元。教材资料费另收。上述收费逾期不交者,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按教育部规定,在职委托培养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等其它福利待遇均由用人单位负责。
3、学生来听课和接受老师指导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由个人自理。
十五、联系电话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部 余老师 电话:020-84113076
深圳市经理进修学院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